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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1000024894604/2025-1010409125 文件编号: 杭科提〔2025〕70号
发布机构: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25-09-24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余杭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10-14 14: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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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育新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的建议》(余杭10号)收悉。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其研发投入直接关系城市整体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该建议对提高企业参与科技创新与研发积极性,促进我市科技与产业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我局主办,市财政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降低企业研发投入补助门槛,关注生物医药、半导体芯片等高投入长周期行业以及重大创新项目和技术攻关等,实行差异化分层级补助与专项支持。

目前已初步实现分层级、差异化的研发补助方案,且覆盖企业成长全周期,现行《杭州市加大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实施细则》(杭科资〔2024〕24号)对职工不超过500人、营收不超过2亿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研发增量200万元以上的给予补助;对超此规模的大型企业,对研发增量500万元以上的给予补助;对三星级及以上总部企业,对其研发增量按比例给予补助,按照企业规模分别设立补助门槛与标准,从而平衡政策普惠性与财政可持续性,避免“撒胡椒面”式补助。近三年(2023—2025年),杭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企业研发投入补助”一项,累计已安排近5.4亿元。同时,明确鼓励区县在市定标准基础上进一步降低补助门槛、提高补助比例。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化政策调研与动态优化,开展企业研发投入情况专项调研,重点分析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新兴未来行业的差异化需求。落实好《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杭政办函〔2022〕59号),对承担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的重点企业等按省级到账金额50%给予配套支持;对开展前沿领域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的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资助(2024年共补助资金6587.84万元)。实施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并逐步扩大基金规模,鼓励生物医药等“前期投入大见效慢”领域企业作为依托单位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从而为其研发活动提供专项支持。同时,探索将“研发投入增长率”“成果转化率”纳入补助评价体系,研究适度降低绝对增量门槛的可行性,确保扶持政策惠及更多企业。

2

提高企业研发费用投入的财政补助力度,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

虽然与原《高企培育三年行动计划》相比,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补助金额有所下降,但现行政策通过“组合拳”提升综合支持力度。除首次认定、重新认定外,对首次上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30万元奖励,奖励总额与原政策一致。同时,除高企认定补贴外,同时设立研发增量补助、研发机构建设奖励,通过多政策叠加提高扶持力度。下一步,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大企业研发投入支持力度,研究降低补助门槛的可行方法,重点探索实施“润苗计划”科技初创企业陪伴式扶持政策,围绕“5+5+X”产业领域遴选600家规模较小、估值较低但具备创新与发展潜力的科技初创企业,给予研发补助、创业资助、贷款补助、科研统保等一系列的补助政策,显著降低企业补助门槛、提高扶持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大企业梯度成长扶持力度,深入实施“高新企业规上化、规上企业高新化”行动,对首次认定为新势力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励,从而确保包括初创和中小企业在内的更多科技企业纳入扶持范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长期研发投入的积极性。

3

加大对企业的政策宣传和培训。

下一步将加强政策宣传与精准服务,充分发挥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市科技创新创业协会作用,围绕新出台政策与重点政策举办更多宣讲培训,强化与企业日常联系,提供企业意见反馈渠道与政策解读、申报指导等服务;对研发投入达一定标准的重点企业,派专员实施跟踪辅导;深化“科技咖啡馆”“百千万对接”“千名顾问助万企”“百场千企产业对接”等活动,汇聚科技企业、科技型孵化器、银行、投行等多方机构搭建沟通平台、实现资源对接,共创科技型初创企业“朋友圈”。同时,进一步用好“亲清在线·政策超市”平台,争取新增惠企财政政策主动推送率达95%以上。从而提高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和理解度,确保企业充分理解和用好政策。

4

加强建设创新平台、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等企业配套支持。

下一步将鼓励头部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聚焦企业发展重大需求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共建新型实验室或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联合体,降低企业研发难度与成本;同时着力拓展人才交流通道,探索“编制在高校院所,转化在企业”的院企合作模式。此外,引导企业加快建设企业研发机构,对新获批的企业牵头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行业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在杭设立研发总部,对新引进的年研发投入额达1000万元的研发总部,按不超过当年研发投入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落实和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对研发投入较大的企业探索增值税减免等配套优惠政策,对国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的利润加回比例提高到150%。通过强化校企联动合作、构建创新联合体、鼓励研发总部建设与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等,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营造良好环境。

5

建立政策反馈机制,构建政策执行闭环。

下一步将进一步构建政策闭环管理,建立企业政策反馈季度座谈会机制,定期邀请企业代表聚焦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研讨,动态评估补助资金效能。同时,加强政策联动,将研发补助与技术转移、人才引进、金融支持等政策结合,新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检测检验中心、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堵点卡点;加强对企业科技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支持,对企业新入选的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出台《关于财政金融协同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创新高质量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快建立未来产业基金和“润苗”基金,推动政府投资基金更高质量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形成支持企业创新的综合政策体系,为企业创新研发提供完善的配套支持。

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创新与企业发展扶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市科技局资配处 吴尚瑾

联系电话:0571-85255619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