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3301000024894604/2025-1010409270 | 文件编号: | 杭科提〔2025〕73号 |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5-09-26 |
李小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率先制定杭州市“科普企业”的认定标准与扶持政策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推动科普企业发展、改进科学普及工作、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建议杭州市在国内率先制定“科普企业”的认定标准,可以依托杭州市科技局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把主要指标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实施的企业资质认定制度,相关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新增的第三十条“国家发展科普产业,鼓励兴办科普企业,促进科普与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农业、生态环保等产业融合发展”内容,目前国家部委尚未出台有关科普企业认定标准文件政策,未开展有关科普企业认定城市试点工作。 杭州市高度重视科普工作,积极推动科普企业和科普产业发展。实施市级重点科普项目130余个,指导和推动科普企业创新发展,集聚并引导社会优质资源发展科普事业。2024年,市本级科普经费支出2367.3万元;2025年,市本级财政安排科普经费预算2439万元用于支持科普。 下一步,围绕科普产业和科普企业高质量发展开展调研,积极倾听各类科普主体的建议和意见,支持科普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科技企业认定等方面开展服务,为国家部委制定科普企业提供意见建议,积极推动科普企业认定工作。 |
2 | 建议对“科普企业”实施税收优惠。 | 目前没有针对“科普企业”的专项税收优惠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税收政策的制定权限在中央,杭州市税务局无权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科普工作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例如适用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下一步,杭州市税务局将持续抓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落地,同时继续做好税费服务和税收政策宣传,打造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将积极加强新业态调研,适时向上献言献策,争取政策支持,助力我市科普企业高质量发展。 |
3 | 建议对“科普成果”实施奖励政策。 ? | 科普企业是以科学普及为核心业务或重要社会责任的企业,是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推动全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杭州市支持科普企业研发科普产品和科普作品,提升科普企业创新能力。 自2005年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首次设立科普类项目,2025年9月8日浙江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支持在科学普及等方面支撑社会发展的优秀成果,由省科协提名。届时,我局将积极配合市科协做好科普项目提名工作,并与市财政局、市科协等相关职能单位加强政策研究,优化支出结构,保障落实好对科普的支持与扶持。 |
感谢您对科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处 朱海琪
联系电话:0571-85255647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26日